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?;び牒献餍ā氛缴?/h1>
时间:2021-03-08 10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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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3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》(下称《协定》)正式生效。
《协定》于2011年启动谈判,2019年底结束谈判。2020年9月14日,中欧双方正式签署《协定》。2021年1月底,双方完成内部法律程序并相互通知。根据《协定》关于生效的程序规定,《协定》自2021年3月1日起生效。
《协定》是我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的、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双边条约。通过《协定》,中欧双方首次大规?;ト系乩肀曛荆芰砍?00个。双方还约定受保护的地理标志可以使用对方的官方标志,有利于相关产品开拓市场?!缎ā返纳Э梢韵降乩肀曛境钟腥说暮蠊酥牵俳喙夭返慕?,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生活品质,满足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。
下一步,中欧双方将共同做好《协定》的履行工作。